一、申報時間是什么?
申報截止時間7月31日
二、基本條件及材料有哪些?
1、本資金支持在地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2、本資金申報是對2025年發生的業務實績進行申報,新增指的是2025年對比2024年。
3、本資金申報需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等通用材料及對應申報類別要求的材料。所有申報材料(外文資料的主要內容須翻譯成中文),均需加蓋申報企業公章。
三、申報類別有哪些?
1、支持開展貿易便利化試點對參與“關證一鏈通”等試點的,按實際投入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的支持。
2、支持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線上、線下平臺及海外商務中心,根據運營成效,按不超過實際建設及運營成本支出的50%給予支持,每個平臺每年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重點行業國際分撥中心公共服務平臺,根據運營成效,按不超過實際建設及運營成本支出的50%給予支持,每個平臺每年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支持前置貨站運營及功能業態引入
①對于新引入的組板代理,開展前置貨站組板業務的,2026、2027、2028年組板貨量分別達到80、150、300噸的,對應年度按照每公斤獎勵4、3、2元的標準給予支持,每年每家代理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企業可以根據申報年度單獨申請,亦可按照申報年度及其上一年度累計貨量進行申請,兩種方式均按照申報年度貨量要求及獎勵標準進行核準。【其中,按照累計貨量進行申請的,企業須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年度新設。】該政策與前置貨站運營單位服務的園區企業貨量獎勵不重復享受。
②支持企業利用前置貨站提升物流效率,鼓勵前置貨站運營單位減免相關費用,對運營單位按不超過已減免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年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支持企業開展高級認證對當年度新通過或復認通過的高級認證企業,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5、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①對外貿企業參與境外展會的,給予不超過展位費實際支出50%的補貼,每個標準展位的展位費支持上限為3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支持不超過10萬元。
②對外貿企業發生的出口產品認證項目給予不超過認證費用或產品檢測費實際支出50%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20萬元。
③對外貿企業發生的境外商標注冊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支出50%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5萬元。
④鼓勵外貿企業聘用權威機構出具海外企業資信報告,按實際支出費用,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支持。
6、鼓勵發展港口業務貨主企業通過園區港進出口新增標箱數的,按照每個新增標箱1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