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項目范圍和條件有哪些?
(一)科技創新成果類
在發明創造、技術攻關和技術革新等方面取得的科技成果,2024年12月31日前整體應用,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行業產生較大影響,具有先進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
2、取得較為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技術創新。
3、提高勞動生產率、產品質量較為顯著的技術改造。
4、較好促進生態環保、節能降耗、減碳增效、循環經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5、產生較大影響或發揮重大作用的重要技術突破。
(二)先進操作法類
在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的先進操作(工作)法,并具備下列所有條件:
1、經探索總結提煉形成,并被實踐證明具有獨創性、科學性、先進性和普及推廣價值。
2、在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產品質量、節能降碳等方面取得較為顯著成效。
(三)“五小”活動類
小發明:指圍繞產品、機器設備、儀表裝備以及生產制造流程和檢測控制方法等的創新和改造。
小創造:指對已有設備、用具等進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廢舊利用。
小革新:指對落后工藝、操作方法、陳舊設備或者傳統技藝等進行改革創新,使工藝進步或某一方面技術性能得到明顯提高。
小設計:指對生產或工藝加工過程中遇到的關鍵技術問題進行研究攻關,策劃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小建議:指在發明(創造、革新、設計)基礎上,經過應用檢驗,對本單位在質量提升、生產技術、安全環保、節能降碳、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改進、推廣建議。
二、征集項目有關要求是什么?
1、征集項目的主要研究開發、應用推廣活動在蘇州工業園區完成。項目服務于蘇州工業園區623產業體系的予以優先申報。
2、被推薦項目第一完成人必須是繳納園區社保的在崗職工。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不作為推薦對象。
3、同一人本年度只能參加3項內被推薦項目。同一個項目只能被一個推薦單位推薦。
4、已榮獲往屆省、市、區級創新創造優秀案例征集的不得被推薦參加。
